关于2023年上海戏剧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3-06浏览次数:19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为增强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学校决定启动 “2023年上海戏剧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计划”(以下简称“大创”)的申报工作。现将组织申报及立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23年度市级“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计划”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兴趣驱动。作者(或创作团队)具有相当的创作实力或潜能,具有严谨认真的创作态度和较高的艺术追求。

2.自主实践。参与计划的学生要自主构思艺术创作项目,自主实施和完成项目的预期目标。

3.重在过程。注重创新性艺术实践活动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方面的收获。

本计划旨在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申报类型

1.资助包括戏剧演出类、剧本类、舞蹈类、音乐类、数媒动画类、视觉传达类、美术类、影视短片类项目的创作创业类项目的训练和实践。

2.戏剧演出类项目必须为原创作品,申报时需提交完整的剧本大纲或成形的剧本。

3.剧本类和影视短片类项目的创作申报需提交详细的故事梗概。

4.舞蹈类和音乐类项目需要按照中小型作品创作。

5.创业类项目的实践和训练统一推荐至由就业创业办公室举办的创业大赛进行项目申报。

 

三、  申报对象

1.申报者应当为上海戏剧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创新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初步创新创业能力及较好素质,能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项目设计,自主组织项目实践、总结报告等工作。

2.鼓励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主题需积极向上,且创作导向正确,艺术构思较为成熟。

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探索性、艺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与社会生产实际相结合。

2.项目鼓励跨年级、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织团队统一申报。项目必须选择1位学生作为该项目负责人,其余项目组成员(主创)人数不超过4位学生,项目结项后,由教务处认定上海戏剧学院社会与艺术实践(第二课堂)学分。不可以借用他人名义申报项目,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毕业作品不可申报大创)

3.自行联系一位导师,导师应是我校在职在编教师,原则上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4.本次申报中所有项目执行立项申报制。学生在项目实施中要发挥主体作用,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完成项目成果并撰写结项报告,保证当年完成项目任务。

1)立项评审(20233月):项目负责人通过PPT3-5分钟)阐述项目简介、项目组成员具体分工、项目进度安排、创新点和难点、项目可行性分析以及项目预算。

2)中期评审(20236月下旬):项目负责人通过PPT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难点和疑问,根据创作特点和中期审查结果,确定“大创”资助经费额度。

3)结项评审(202311月中旬):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结项要求中各类别成果报告的要求提交完整的结项材料并进行结项答辩。

4)部分完成项目可以申请提前到中期评审时进行结项评审答辩,提交结项材料。

5.创新训练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必须完成项目的实施(如项目不能如期完成,可申请项目延期结题)

6.学校鼓励各类文化创新创意作品申报 “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并根据申报项目情况适当予以资助。

7.涉及到合作单位必须事先征得教务处同意。

8.学生自行利用大创作品参赛和评奖须事先提报教务处批准。

9.凡申报项目,必须申报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与“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以上活动的参与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一部分,具体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五、资助经费安排

1.项目要求当年立项、当年结项,资助经费额度根据项目申报类别和评分等级予以分配。特殊情况(如演出场地限制),需要延期的项目根据结项成果报告视情况资助。

2.中途自愿放弃或评审终止项目将不再进行资助,项目组成员将也不予以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3.根据中期审查结果(20236月下旬),确定“大创”资助经费额度。中期评审后“大创”拨付资助费用的60%(发票形式由项目负责人一次性报销)。

4.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结项要求完成结项答辩且结项评审通(202311月中旬)过并提交成果报告后,发放剩余资助费用的40%资助款打卡(项目负责人学校银行卡)。

5.重大项目、优秀项目、“花开”展演季入选项目等根据具体情况结项后可申请追加经费。

6.我校鼓励学生项目校外资源展开积极联动合作,完成创新成果转换,对于此类创新项目可追加经费扶持,推动学生创新项目深入市场。

7.鼓励项目小组积极申报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互联网+”大赛项目数量较多的小组,将根据具体报名情况可申请追加经费。

 

六、  申报程序

1.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32112:00,申报者登录“上海戏剧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登录网站完成《项目申请表》和《预算表》等相关资料的填写并确认提交,剧目类需另行提交完整的剧本大纲(1500字以上)或成形的剧本,申报时发送至360838834@qq.com(邮件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

申报网址:http://jwcdc.sta.edu.cn/

用户名:学号

密码:教务系统查成绩的密码

初始密码:1 

2.202341-11日,分组进行专家评审,需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答辩结果确定为本年度立项项目,并予以公示。

 

七、其他说明事项

1.所有类别的项目均需在“上海戏剧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

2.涉及到变更项目研究内容、小组成员或指导教师的,由项目负责人在指定日期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上海戏剧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管理系统”中(网址:http://jwcdc.sta.edu.cn/)填写相关变更信息后进行审核,项目变更情况以学院的审核结果为准,具体执行准则另行通知。

3.所取得的项目成果产权归学校所有,对外宣传时应该注明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计划”。

4.本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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