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科技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运行制度措施总览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9-12-08浏览次数:1142

    为进一步加强艺术科技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的管理,规范实验室的工作流程,保障实验教学中心的日常教学质量,顺利完成各项教学任务与实验,特制定相应制度。

    

1、管理制度

    上海戏剧学院“艺术科技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的管理运行,实行中心主任总负责制。下辖办公中心,负责日常整体管理和服务;下辖各分支实验室、工作室、主题中心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使用和继续建设;上层建立“艺术科技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专家委员会”,负责“中心”的长远规划和监督;各分支实验室、工作室、展示空间、实践工场,分别建立“专家—骨干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一体化的人员队伍,保障实验教学中心正常运转。

        2、运行制度

    “中心”的日常运行,实行办公中心统筹一体化的管理。各分支实验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维护与管理,并负责制定相关仪器设备管理的相关制度及措施,如《设备仪器管理制度》《低值品、易耗品、材料管理办法》等;中心的仪器设备由专职实验人员负责保管,设备处建立仪器设备档案,确保实验仪器的良好维护和运行;实验教学中心同步建立档案副本,仪器上建立对应标签,落实专人管理,确保附件配件、资料、软件齐全,做到帐、物、卡三者相符;大型设备和贵重设备责任到人,须有各实验室、工作室负责人、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同时确认后方可使用,设备使用前后有登记记录,便于及时了解仪器设备现状,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同步建立学校设备处定期检查制度,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高校运行。

        3安全制度

    本“中心”实行安全目标责任制,中心确定安全总责任人,每一实验室、工作室、主题中心均再设立安全责任人,负责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工作。“中心”建立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定期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督、培训和检查考核。“中心”重视实验环境的安全建设,制定相应环境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门禁系统和人像识别管理,安装自动报警系统,配备完善消防器材,符合国家消防工程设计及建筑物安全防火标准规范,卫生环境整洁,杜绝生物对线路系统的破坏,实现了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的四防措施。“中心”十分重视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初次进入实验中心时,均有实验教师按规定介绍实验室的安全运行与维护条例、安全知识,确保师生安全有序的实验教学。

        4经费制度

    “中心”仪器维护维修经费使用由学校统筹,每年拨款用于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中心”根据各实验室上报的维修情况和计划及时安排使用。安排专门人员维修保养仪器设备,定期检查设备,每学期检修保养一次。一旦发现故障,责任人将立即与设备厂商联系,及时进行维护、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