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水平测试及免修的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7-07浏览次数:1041

一、  目的

        鉴于部分新生在中学阶段计算机课程的普及,考虑其中一些已具备了较好的计算机使用能力,为进一步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试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水平测试及免修的规定。

二、     实施办法

        新生入校,学校统一安排计算机应用基础水平测试,测试成绩合格的学生可以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课,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通过自行选课继续修习,考试成绩合格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三、实施对象

        1、入学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学生;

        2、在校期间取得《全国大学生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的学生;

              凡是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学生,均可以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四、申办程序

        1、凡入学参加学校组织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水平测试,根据学校规定达到分数线的学生,可以免修该门课程,免修手续由教务处统一办理。

        2、取得《全国大学生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的学生到教务处网站(www.jw.sta.edu.cn)下载并填写《免修申请表》,并持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免修申请表》一起交到公教部,由公教部审核并填写同意免修的意见后,再将《免修申请表》和合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提交教务处备案。

五、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经教务处审核、获准免修的学生,可以取得该门课程的所有学分,成绩记载为“合格”,绩点为2.0。

六、补充说明

        1、申请免修的学生统一不再参加该门课程的学习和考试,由于其他原因不满足免修成绩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提供的选课平台自选重新学习,所得成绩覆盖原免修成绩并录入成绩大表。

        2、已有全国等级合格证书且未申请免修的学生,若考试不合格,可在下一学期的前2周内向教务处和公共教学部申请办理免重修手续,由公教部认定成绩,教务处将该课成绩记为“及格”,方可取得全部学分,绩点为2.0。

 

教务处

201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