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学位论文参加检测普查告知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15浏览次数:882

 
为加强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工作,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教务处将组织所有本科生学位论文进入中国知网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普查,一旦发现有学术不端者(剽窃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参照我院研究生部《上海戏剧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反剽窃暂行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请各院系加强对学生宣传教育,树立良好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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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根据《上海戏剧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反剽窃暂行规定》,摘录如下,特此告知。
1、剽窃行为是指在学位论文中大面积照搬他人已发表或者未发表的作品,而原文不注明出处的行为,以及在学位论文中使用他人的思想见解或语言表述而不注明出处的行为。(引用他人的著述或观点应注明出处,是指应在论文的脚注、尾注中详细说明引用著述的作者、著作名称等内容。)
2、对剽窃行为的认定:
一篇学位论文中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构成轻度剽窃行为:有10处以上文字雷同。一篇学位论文中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构成一般剽窃行为:(1)有20处以上文字雷同的;(2)连续250字符完全相同的;(3)通篇学位论文复述他人行文、变换措辞使用他人的论点和论证,呈示他人的思路等且均不注明出处的;(4)其他应当认定为构成一般剽窃行为的情形。一篇学位论文中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构成严重剽窃行为:(1)雷同比例占到整篇学术论文字数30%以上的;(2)其他应当认定为构成严重剽窃行为的情形。
3、对剽窃行为的处理办法:对于轻度剽窃行为,责令其对论文进行修改,只有经过检测没有违反学术规范的论文方可申请答辩;对于一般剽窃行为,将作出延期半年答辩的决定,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对于符合毕业条件的本科生可以发放毕业证书;对于严重剽窃行为,将作出取消论文答辩资格,不能准予毕业,同时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对于已经取得学位者,一经发现,将作出取消已授予学位决定。
 
上海戏剧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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