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9-12-02浏览次数:1812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应对和处置实验室突发事件,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实验室工作的人员人身安全,减少国家财产损失,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防范和应对因实验室引发的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在实验室发生事故后,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

二、制定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号)、《上海市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上海戏剧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制定。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总指挥: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长

副总指挥:教务处负责人 演艺中心负责人 科研处负责人

成员: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责任分工

总指挥:负责全面指挥,及时有效地解决突发事件;

副总指挥:建立预防措施,加强应急教育,通力协助,负责调查及组织工作;

成员:负责通讯联络及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消防工作;保护、疏散员工工作;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教学、科研等各类实验、实训场合易燃、易爆、电气、机械、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盗窃等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

五、职责分工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逐级管理,分工到人。主管院长应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六、应急原则

本预案遵循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处理,后报告的基本原则。

七、应急流程

一旦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通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及时到场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疏散人群,同时汇报给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及实验室所在学院的主管领导;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情况及时汇报给主管校长。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

2.转移,分装或使用易燃性液体,溶解其他物质时,附近不能有明火。若需点火,应先进行排风,使可燃性蒸汽排出。

3.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灭火材料。一般的灭火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水浸的棉被等。

4.在发生火灾时,如果火势较小,应迅速组织扑灭;如果火势较大,或现场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的,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同时向学院主管领导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领导和学校安全保卫处报告。有条件切断电源的,应迅速切断电源,防止事态扩展。

5.有机物或能与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化学药品着火,应用灭火器或沙子扑灭,不得随意用水灭火,以免因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害。用电仪器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现场电源,将人员疏散,并组织人员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6.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同时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了,应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

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

3.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1.实验室内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时,当事人或在场人员即拨打有关电话报警和联系安全管理处等主管部门与负责人员,简要报告事故地点、类别和状况。

2.及时组织现场人员迅速撤离,同时设置警戒区,对泄漏区域进行隔离,严格控制人员进入。

3.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扩散,在事故发生区域内严禁火种,严禁开关电闸和使用手机等。

4.进入事故现场抢险救灾人员需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视化学品的性质、泄漏量大小及现场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理手段。如发生小量液体化学品泄漏时,可迅速用不同的物质和方法进行处理,防止泄漏物发生更大的反应,造成更大的危害。

5.如有伤者,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及时送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

(四)强酸、强碱腐蚀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化学强腐蚀烫、烧伤(如浓硫酸)事故发生后,应迅速解脱伤者被污染衣服,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皮肤,保持创伤面的洁净以待医务人员治疗,或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并及时向指导老师和实验室负责人报告,负责人视情况的轻重将其送入医院就医。

八、应急保障

(一)保证消防应急设备处于良好的待命工作状态。消防应急设备是用于事故初始状态控制的重要保障,为此消防应急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定点放置,定时检查更新,确保消防设备随手可拿,拿来可用。

(二)注重应急宣传。平时注重组织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学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学习,增强人们的危机防备意识,提高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注重平时演练。意外事故的特点是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往往会引起人们的慌乱,处理不当又容易引起二次灾害。因此,平时要注重演练,让大家做到“三知”(知消防设备放置地点,知如何使用消防设备,知撤离路线)。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才会有条不紊。

(四)常备通用的救护器材与药品。为了应付突然而来的事故,在实验室或工作室应储备一些救护器材与药品如:尼龙绳、手电筒、毛巾、药棉、纱布、胶布、止血贴、生理盐水、解毒剂等。

无论在何时何地,当发生化学危险品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发生严重事故,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部门或报警。

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勘察,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对调查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事故的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九、组织落实

本预案由各学院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

各实验室要结合本实验室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在实验室张贴,对所有进入该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和应急预案教育。

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十、应急联系电话

(一)华山路校区

保卫处报警电话:62485962

医务室电话:62498099

(二)莲花路校区

保卫处报警电话:64805533

医务室电话:34227437

(三)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报警电话:110

十一、附则

(一)本预案由教务处·演艺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