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总结) 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9-03-31浏览次数:1097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总结)的管理,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总结)的教学质量,杜绝论文抄袭行为,营造学术诚信氛围,上海戏剧学院从2011年开始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对全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经过多年试用,效果良好,今年继续在全院范围内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检测步骤

(一)自检。4月30日前,毕业论文(创作总结)检测前需经学生自检、导师了解学生自检情况后才可同意学生将电子版提交给学院(系)教学秘书。

(二)学校检测。5月5日前,学院(系)教学秘书将检查的论文电子版材料统一收齐并检查无误后,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工作人员进入“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完成学校的系统检测。

(三)检测反馈。论文答辩前,教务处检测后将结果反馈给各学院(系),学院(系)应及时将该结果反馈给导师,让导师给没通过的学生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完成后进行复检。

二、检测标准及结果处理

学校检测以文字重合百分比为标准,文字重合百分比是指毕业论文(创作总结)的某一章节与比对文献比较后,重合文字部分在该章节中所占的比例。

(一)文字重合百分比≤30%的毕业论文(创作总结),视为通过检测,可直接参加答辩。

(二)30%<文字重合百分比≤40%的毕业论文(创作总结),视为未通过检测,须由学生和导师商定修改方案,经修改后申请答辩。

(三)40%<文字重合百分比≤50%的毕业论文(创作总结),视为抄袭嫌疑,是否属于抄袭和剽窃,由各学院(系)毕业论文(创作总结)工作领导小组把关。若属于抄袭,推迟到当年9月1日后答辩或推迟一年答辩,学生需重新撰写论文。

(四)文字重合百分比>50%的毕业论文(创作总结),取消复检机会和论文答辩资格,当年不能准予毕业,同时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学生需重新开题并撰写论文,推迟一年答辩。

三、申诉程序

若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各学院(系)毕业论文(创作总结)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评审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认定,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处理意见和结果进行最终裁决。

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并将此通知和具体要求传达至论文指导老师和全体毕业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