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英语教学管理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15浏览次数:1023

 
大学英语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所有高校各专业的公共必修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大学英语的分级与教学基本要求
按照教育部1985年颁布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规定,英语基础教学分为六级。
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英语考试实行考教分离,题库抽卷的方式由我校自行组织,英语教学的基本要求分别为:
本科:戏剧影视文学、导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群众文化管理、创意与管理)、艺术教育、媒体创意等专业的学生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本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动漫设计、戏曲容装设计、剧场技术管理)、艺术设计(平面设计、视觉传达、游戏与动漫设计)、导演(戏曲导演)、舞蹈编导、公共事业管理(听觉展示、视觉展示)等专业的学生须通过大学英语三级;
表演专业各方向须通过大学英语二级,表演(话剧影视)将逐步提升到大学英语三级,教学形式以口语授课为主;
专科:各专业通过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PET)或学院组织的相应(比本专业本科大学英语级别低一级)的英语考试。
二、大学英语教学安排
我校英语教学实行分级制度,具体管理方法:
1、全校每学期同时开设“大学英语”一至四级教学班,本科学生根据实际程度编班学习;
2、每学年第一学期(秋季)为部分一年级新生开设“大学英语”预备二级;
3、一年级新生入学后经过高考英语成绩编入相应级别的班学习,表演专业各方向的一年级新生统一编入大学英语一级口语教学班;
4、学生根据上一学期修完级别均相应进入高一级班学习。成绩合格,获取该级别学分;成绩不合格,须经过补考,成绩通过才能获取相应的学分。
三、大学英语补考、跳级与免修
1、学生在某一级别学习结束后考试(含补考)不及格,可在每学期末和学期初书面向教务处申请补考。
2、学生在修读级别的考试成绩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参加高一级别考试;考试成绩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者,可跳级编班就读;
四、参加国家大学英语考试的管理办法
1、凡在上海戏剧学院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CET4、6)考点参加考试的学生,学校承认其成绩。由学校自行划定四、六级合格分数线。
2、凡在本校考点考试的学生通过四级(CET4)合格分数线的,可免修校内英语,并经换算后计入学院大学英语四级成绩。
3、凡在本校学习过程中通过本院考点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分数线的学生、通过本院考点国家大学英语四级(CET4)合格分数线的表演专业等学生,经换算后计入选修成绩(3学分),同时获得单项奖学金。
4、凡在上海戏剧学院考点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CET4、6)考试的学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者,按照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CET4、6) 考试规则,并参照上海戏剧学院《考试规则》处理。
五、附则
1、个别原修习英语以外其它语种的新生,必须在入学时就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参加有关学校的其它语种学习,达到该校该语种相应的合格分数的,承认其相应语种的级别;
2、凡在外校(含外地各类学校)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点考试的成绩,一律不予承认。
3、本规定解释权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