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03浏览次数:423

 

各院系:

接《沪教委高〔201667号》通知,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决定开展第二届“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

一、具体活动内容和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1.征集对象。上海高校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留学生)在读期间完成的文化创新创意作品。所征集的作品,需要通过视音频录制、图片展示、文字表述等各种方式,体现学校在教学育人方面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作品的创新点等。

    2.作品分类。根据高校办学特色、学科分类以及与文化创意园区的对接,分为以下9类征集学生作品:视觉传达设计类;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类;戏剧舞蹈、音乐艺术类;环境设计类;服装设计类;产品设计类;工艺美术类;互联网+文化创意类;综合类(含公共艺术、美术、影视等)参赛作品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3.作品评选。各校在进行校内遴选的基础上,推荐作品(总数不超过50件,单类作品不超过10件)参加市级评选。经每个类别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选出优秀学生作品、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等。

    4.作品报送。315-320日,各院系将经专业内遴选的作品,分类报送至我校教务处办公室。每件作品需标注学校、作品名称、学生信息(姓名、专业、年级)和指导教师姓名、创新创意点简介等相关信息。同时将汇总表附件2《参赛作品汇总表(总表)》交至教务处。320-26日,学校汇总并初步遴选后,统一报送到各大承办学校。

5.作品评选和展示。41-430日,开展分类展示活动,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作品评选。5-6月,开展获奖作品集中展示活动。

部分获奖作品需参加各校展演活动。

二、具体申报条件和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学校作品报送要求》。

三、我校承办戏剧舞蹈类展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及报名表详见附件3《戏剧舞蹈类展示活动实施方案及报名表》。

 

 

 

校内作品递交方式:

(华山路校区)第二教学楼111室 联系电话:62486690 潘老师

(莲花路校区)行政楼105室 联系电话:64802727 林老师

 

 

附件1、《学校作品报送要求》

附件2《参赛作品汇总表(总表)》

附件3、《戏剧舞蹈类展示活动实施方案及报名表》

 

 

                                                             教务处

                                                      201719